勞動部於107年11月8日公告指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所定應放假之日,並發布新解釋令,核釋具有投票權之勞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供勞雇雙方依公告辦理時有所依循。
資料來源: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