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20 日
勞職授字第 10702014691 號
修正「勞動部補助表面處理產業改善工作環境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 署補助表面處理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補助表面處理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作業要點」
部 長 許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