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報告,並正式拍板通過!未來在臺工作滿6年以上的移工,及取得我國副學士學位的僑外生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者,均可由雇主申請在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並且無工作年限的限制。全案可望今(111)年4月底前正式上路。
為因應我國中階技術人力缺工逐年擴大,且產業一再反映優秀資深移工受限就業服務法工作年限限制,加上鄰近國家爭相延攬並留用優秀外國技術人力,勞動部與相關部會多次協商,並經院長拍板,留用薪資與技術條件符合規定,且在臺工作6年以上移工或副學士學位以上僑外生,並初步限定以海洋漁撈、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及看護工等缺工產業從事工作,未來亦將視國家經濟發展需求滾動檢討開放業別。
勞動部表示,基於保障國人就業權益的立場,秉持「優先關心本勞,尋求就業與產業發展平衡」的精神,未來計畫上路後,雇主仍須踐行國內求才招募程序,招募人數不足者,始得就不足人數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另外為提升國人整體薪資水平,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已訂定薪資門檻(如從事產業類中階技術工作經常性薪資應達3.3萬元以上),且應具備一定技術水準,以期在補充產業所需中階人力的同時,亦保障本勞的就業權益。
勞動部這次所提報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預定於今(111)年4月底前修正相關法規正式上路,未來將視中階人力留用情形及國家人政策推動方向,滾動檢討相關規定。民眾未來可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index)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1955」、02-8995-6000專線詢問。
資料來源:跨國勞動力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