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勤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 關於力勤
  • 力勤快訊
    • 最新勞訊
    • 法令宣導
  • 服務優勢
  • 申辦方式
    • 申辦資訊
    • 申辦流程
    • 準備文件
  • 海外人力
  • 力恩快訊
    • 最新消息
  • 力恩華齡
  • 聯絡我們

輪班打工僅在出勤日加保 已違法將開罰

  • 首頁
  • 力勤快訊
  • 最新勞訊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5 年 8 月 29 日報導】
    企業因應經營需求,會僱用排班或輪班的部分工時勞工。勞保局提醒雇主,只要雙方持續具有雇傭關係,即使非每日出勤,雇主就必須依規定持續替勞工加保,若只在出勤日申報加退保,即屬違法,恐遭開罰且必須賠償勞工損失。
    勞保局舉例,假設一名房務人員 1 月 1 日開始受僱於某飯店,每週依飯店安排排班 4天,雖非每日上班,但雇主持續排班指派工作,雙方持續具有僱傭關係,依規定雇主應自其到職當日(即 1 月 1 日)申報加保,並持續投保至實際離職日為止。

應負保費倍數罰鍰 並賠償勞工損失
  如果雇主為了節省保費,每次於員工上班當天才辦理加保並在同日退保,即屬違法,雇主未加保期間,將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規定,處應負擔保險費金額之4 倍及 10 倍罰鍰,勞工所受之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另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應核處新台幣 2 萬元至 10 萬元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
    勞保局也提醒,不得藉由排(輪)班或按出勤日與勞工簽訂勞動契約等方式加以規避,以免斷續加保影響勞工的保險給付權益。勞工可以透過行動電話認證等方式登入勞保局 e化服務系統,或以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至發卡銀行 ATM 或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個人投保資料,維護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 : 外籍勞工通訊社 新聞稿
回上層
搜尋
訂閱
退訂
DESIGN BY WEB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