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於勞工工時等勞動條件之基本保障,責無旁貸。我國法定正常工時已縮減為每週40小時,與鄰近之日本、韓國相同。從國際間的比較來看,同屬「全時」就業者,2017年之平均每週工時韓國為46.8小時、日本為45.1小時,都比我國之42.3小時為高,可以看出我國「週休二日」新制已有成效。
勞動部表示,有關去年我國年總工時2,035小時,較前年仍增加1小時之統計資料,所謂的「年總工時」,其實是「平均每人每年總工時」,統計的範圍,包括「全時」及「部分工時」就業者,部分工時勞工佔比之多寡,對於該平均值之高低,有相當程度之影響。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如果將實際工時細部分析,可以發現,就我國「全時」就業者而言,2016年之每週經常性工時為43.3小時,2017年「週休二日」新制上路後,當年即明顯降為42.3小時,每週經常性工時下降1小時,全年來看,相差52小時。
再從另一組OECD所使用的工作與生活平衡指標,即「受僱者工時過長比率」(每週經常性工時達50小時以上)來看,2016年我國僅8.0%,遠低於日本(21.8%)、韓國(20.8%)、英國(12.7%)及美國(11.5%)。2017年我國之比率再下降為5.9%,也顯示我國在降低工時上,有相當成果。
勞動部強調,工時統計方式有很多種,所有指標本部皆很重視。最近週休二日之修法,不僅落實週休二日,亦強化勞工特別休假權益之保障,例如,增加天數並開放遞延休假、休假日期原則上由勞工決定、保障未休假天數工資之取得;同時將實務上常見之加班補休制度法制化;相關修正有助於勞工執行休假及補休權利,對於工時減少當有助益。政府仍將持續加強法令之宣導,並落實勞動檢查,以維護勞工權益。
資料來源: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