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7年10月21日臺鐵「普悠瑪」列車在宜蘭地區發生出軌重大事故,外界關心列車駕駛是否有疲勞駕駛情形。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於10月22日上午派員前往檢查,經初步瞭解後,說明如下:
一、經查,尤姓司機員為七堵機務段運轉副主任亦具備司機員資格,主要負責七堵機務段司機員之排班,當司機員有人力調度需求時,尤員會視情形替班。
二、尤姓司機員過去一週之出勤情形,107年10月15日休息,16、17日擔任內勤工作,18、19日擔任司機員,20日(星期六)例假休息、10月21日(出事當日)排班擔任司機員,經初步瞭解,18日及19日分別有延長工時1小時15分、2小時35分之情形,本部分尚無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三、至於尤姓司機員於發生災害前3個月之工作時間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職安署將進一步調查。
資料來源:職業安全衛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