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日媒體報導有關派遣勞工權益保障等相關議題,部分內容有疏誤,勞動部澄清說明如下:
勞動部表示,派遣勞工保護,是勞動部重要政策之一。對於目前因派遣勞工權益保護有所不足而需增修法制部分,勞動部長期且密集與勞雇團體溝通,並將訂定「派遣勞工保護專法」列為最終目標。
但因各界對於聘用派遣勞動之相關比率上限、限制等規範,存有很大歧見,短期內難獲共識,而職場現況對於派遣勞工權益之保障,刻不容緩,因此,勞動部近幾年已將派遣勞工之職業安全、性騷擾防制、性別工作平等權益,逐步增訂於《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明訂要派之事業單位等同雇主,以保障派遣勞工的權益。
未來,勞動部更將積極在《勞動基準法》中增訂對派遣勞工權益保障之重要事項,例如,派遣勞工與一般受僱勞工應享同工同酬,要派單位對派遣勞工之職災補償應負連帶責任、對積欠工資應負補充責任,以及禁止登錄型派遣(定期契約)等,都將研議納入勞動法令中。
勞動部強調,現階段是透過多元方式入法,將職場現況中之派遣勞工權益盡速納入保障,但最終仍將實現蔡總統政見,研議訂定派遣勞工保護專法。
資料來源:勞動關係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