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懷疑腦心血管疾病是因工作所促發(俗稱過勞),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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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裡有提供過勞門診服務?就診時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當我取得醫師的診斷證明後,如何申請勞保局職業傷病給付或辦理職業病認定?
當您經醫師診斷所罹患的疾病與工作相關時,可檢附診斷證明正本及勞保傷病給付申請書等文件以郵寄或親自至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相關注意事項,連結勞保局網站);或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11條規定,檢附職業疾病診斷書、既往作業經歷、職業暴露資料、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病歷、生活史及家族病史等有關資料,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認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與職業衛生組)